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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储蓄引人注目

2000-04-05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据新华社北京4月4日电 中国人民银行近日颁布《教育储蓄管理办法》。这一《办法》规定,除邮政储蓄机构外,办理储蓄存款业务的各金融机构4月起均可开办教育储蓄,并实行利率优惠,利息免税。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称,此举是为了鼓励城乡居民以储蓄存款方式为其子女接受全日制高中、大中专、大学本科、研究生阶段的非义务教育积蓄资金,促进教育事业发展。

《办法》规定,教育储蓄的对象为在校小学四年级以上学生。教育储蓄采用实名制,最低起存金额为50元,本金合计最高限额为2万元。开户时储户应与金融机构约定每月固定存入的金额,分月存入,一年期、三年期教育储蓄按开户日同期同档次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六年期按开户日五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

《办法》规定,教育储蓄到期支取时,储户凭存折和学校提供的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学生身份证明一次支取本金和利息。此外,参加教育储蓄的储户,如申请助学贷款,在同等条件下,金融机构应优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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